326.
內政部委託辦理「101年度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培訓」
2012-05-06

一、依據:101年度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
二、目的:
建立完善培訓制度,培養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良好工作態度、理念與專業知能,透過彼此工作職場教學模式之心得與經驗上的分享,達到充實教保人員專業智能,進而提升服務績效及工作品質,以增進身心障礙者之福祉。
三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
四、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向上社會福利基金會
連絡電話:04-23727170轉224、260 ; 傳真電話:04-23725263 ; 連絡人:曾秀香組長、高佳伶專員
連絡地址:403台中市西區樂群街134號
五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六 月 一 日 (週五) 下午十七時止(以郵戳為憑)

實施計畫
報名簡章
參訓聲明書